激光生物学报杂志

期刊简介

               本刊的前身是《激光生物学》杂志,创刊于1992年。1997年经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批准改为现刊名,是由中国科协主管、中国遗传学会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承办、华南师范大学激光生命科学研究所、安徽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激光与光子生物医学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物理系、福建师范大学激光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甘肃亚盛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分站等协办,由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激光生物学报》编辑委员会编辑部编辑、激光生物学报杂志社出版的学术性刊物。本刊主要刊登以人类、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为实验对象的激光(光)生物学、生物光子学、激光(光)生物医学(含光子中医学、光动力疗法、激光整形美容)、放射生物学(含激光育种、辐射育种、空间育种等)、离子束生物工程及其相关的激光生物技术(含微束照射技术、光镊技术、成像技术、光谱技术、共聚焦扫描显微技术、细胞分流技术等)、仪器研制诸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具有原创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专题综述,适量兼登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遗传学、医学、农学方面的基础研究论文,是目前国际上唯一的一份激光生物学科的专业性学术刊物。 本刊一直被列入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并进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和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群;本刊一直被作为源期刊收录的重要检索系统还有:美国《化学文摘》(CA)、俄罗斯《文摘杂志》(AJ)、美国生命科学进展网、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物理文摘及其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光学与应用光学文摘等;本刊还是德国国家图书馆的固定收藏刊物。                

【论文发表技巧】审稿人的一些意见不能接受怎么办?

时间:2024-07-08 09:39:44

在学术出版过程中,审稿是确保研究质量、推动学术进步的重要环节。然而,有时候审稿人提出的意见可能让我们感到难以接受。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如何应对呢?


【论文发表技巧】审稿人的一些意见不能接受怎么办?


审稿人提出了一些无关的问题:


在遇到这类审稿意见时,相信每位作者都会感到无语。明明文章已经对审稿人所提出的问题有所阐述,但外审专家却认为文章并没有明确指出或说明。这往往是因为外审专家为了快速完成审稿任务,粗糙简略地完成审稿意见的撰写,尤其是在没有详读文章的情况下。在这种情景下,针对相关审稿意见,作者可直接引用文章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予以回应审稿人,并在返修说明回执中详细说明相关内容的具体位置。


审稿人对文章某类观点、方法论的谨慎性提出常规性质疑:


这类审稿意见,应该是外审阶段最常见的问题之一。一是观点类意见,外审专家可能会针对某类观点来提意见,认为文章的观点表述不明了,理论基础不够详实,观点需引用有关资料文献;二是方法类意见,外审专家可能会针对某类方法来提意见,认为文章的引用方法运用不够严谨,甚至可能是错误的,或者提出其他类似的常规质疑。针对这类审稿意见,对于观点类意见,作者可以直接寻找和添加相关权威文献资料,予以夯实说明,让相关内容观点更加清晰明了,使故事阅读起来更加流畅、深刻和易于理解,并在相关修改意见说明下披露引用的文献资料;对于方法类意见,作者可以运用各种手段方法,予以说服和解决审稿人的意见,譬如:有关内生性问题,作者可以采用工具变量法、倾向得分匹配法、安慰剂法、DID方法等。


审稿人的审稿意见中带有强烈的个人或者学术偏见:


遇到这类审稿意见,笔者认为这是作者的不幸。因为这类审稿人专业性不强,有明显的情绪化审稿倾向,而且还有学术偏见,这将使得他们所提的意见不够专业、不够理性。在这种情况下,这类审稿意见会使得作者无法正常地摸透审稿人的真实意图和偏好。形象地说,回复外审专家,犹如一场审稿人与作者之间观点方法的博弈。


在学术出版领域,审稿和被审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过程。作为研究者,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审稿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研究工作。同时,作为审稿人,我们也应该以更包容和理解的态度对待研究者的观点和方法,共同推动学术研究的进步和发展。通过共同努力和相互尊重,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更加健康、公正、开放的学术环境,为科学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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