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生物学报杂志

期刊简介

               本刊的前身是《激光生物学》杂志,创刊于1992年。1997年经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批准改为现刊名,是由中国科协主管、中国遗传学会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承办、华南师范大学激光生命科学研究所、安徽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激光与光子生物医学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物理系、福建师范大学激光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甘肃亚盛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分站等协办,由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激光生物学报》编辑委员会编辑部编辑、激光生物学报杂志社出版的学术性刊物。本刊主要刊登以人类、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为实验对象的激光(光)生物学、生物光子学、激光(光)生物医学(含光子中医学、光动力疗法、激光整形美容)、放射生物学(含激光育种、辐射育种、空间育种等)、离子束生物工程及其相关的激光生物技术(含微束照射技术、光镊技术、成像技术、光谱技术、共聚焦扫描显微技术、细胞分流技术等)、仪器研制诸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具有原创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专题综述,适量兼登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遗传学、医学、农学方面的基础研究论文,是目前国际上唯一的一份激光生物学科的专业性学术刊物。 本刊一直被列入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并进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和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群;本刊一直被作为源期刊收录的重要检索系统还有:美国《化学文摘》(CA)、俄罗斯《文摘杂志》(AJ)、美国生命科学进展网、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物理文摘及其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光学与应用光学文摘等;本刊还是德国国家图书馆的固定收藏刊物。                

投稿期刊录用后是否必须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

时间:2024-06-21 10:43:14

《著作权转让协议》——听起来就让人感到有些担忧,对吧?


大家好,我是云平文化的老孙。对于那些已经有过发表文章经验的老师们来说,他们都知道现在很多期刊在录用稿件后都会要求签署一份协议。有的协议甚至需要我们提供详尽的身份信息,这确实让人感到一丝不安。那么今天,老孙就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为大家解答这个疑虑。


投稿期刊录用后是否必须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


01 解析著作权转让协议


近期,大家在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时都心存疑虑。整个签署过程相当繁琐——不仅需要打印协议、扫描签署,还要按手印、输入详细的身份信息。这一系列操作确实让人感到些许紧张。


那么,我们首先来探究一下,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此处附图)


以上展示的就是一些期刊要求签署的协议样本。通常来说,对于那些要求签署协议的期刊,作者们都必须按照要求签署。如果不签,那么我们的文章就无法在该期刊上发表。


02 深入了解签协议的原因


近年来,著作权被侵犯的事件屡见不鲜,特别是在论文发表领域。对于我们评职称的目的来说,这或许还不是太大的问题。但对于学生和教授们而言,他们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具有深远的学术意义。再加上现在发表论文普遍要求被三大网收录,并且后续都会上网公开,这意味着我们的文章可能会被更多的人看到、引用和参考。


因此,杂志社要求我们签署协议,实际上是对我们作品和文章的一种保护。这无论是对杂志社还是对我们自己,都是一种非常好的证明和保护方式。


作者身份的认证也是签署协议的重要环节。比如,有些期刊要求学生必须带导师才能发表,有些学报则需要根据职称、学历和单位来判断是否可以发表。收集这些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杂志社都有自己的规定,既然作者选择在这里发表文章,那么杂志社就需要确保保密协议得到妥善执行。因此,签署协议能让我们更加安心。


03 协议签署的必要性探讨


一提到签署协议,我们可能会担心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泄露。特别是通过中介发表时,不仅杂志社能看到我们的信息,连中介也能看到。这种情况确实会让人产生疑虑。但反过来想,现在的时代是大数据时代,很多东西都已经变得透明化。


再者说,期刊中介既然从事这份工作,就会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对我们的信息进行保密。


此外,签署了协议之后,我们的著作权就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这份协议杂志社也会一直妥善保存留档。


所以,如果协议不签的话,我们的文章是无法顺利发表的哦~